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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学院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 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

三亚学院教育工会 2020/12/31

各分工会:

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元旦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安排和《海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(琼工发〔2019〕29号)等规定,校工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校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从2021年元旦之后至2021年春节前。

二、推荐慰问对象

一是建档立卡、家庭收入低、负担重,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因生病、受疫情、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。二是后勤职工两节期间留守值班的困难职工。三是赴扶贫点从事帮困、扶贫等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教师。四是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教职工(如: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教书育人楷模、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带头人、南海工匠、南海学者等荣誉)。

三、慰问活动有关要求

1.符合慰问条件的教职工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三亚学院教职工慰问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1),各分工会给出意见,校工会审核。

2.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调查摸底,真实掌握职工相关情况,严格审核把关,做好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。

3.今年受名额限制,每个分工会原则上只推荐困难职工1名,其他类别有符合条件的才予以推荐,没有符合条件的分工会可以不推荐。

4.加强舆论宣传引导,通过宣传栏、网络、微信平台等载体,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、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,营造学校关心、帮扶、激励教职工的良好氛围;同时,请各分工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。

5.请各分工会填写《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教职工推荐表》(附件2),于1月11日上午10:00前报送附件1、附件2电子文档到校工会余秋梅办公网邮箱,同时报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021年送温暖慰问对象推荐表.docx三亚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.docx
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亚学院教育工会
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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